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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详解

民主评议党员是把党员教育、管理、监督融为一体的一项从严治党的有效措施。通过民主评议、组织考评、表彰先进 、处置不合格党员 ,提高党员素质,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,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 、凝聚力和战斗力 。

一 、参加人员

党支部全体党员(预备党员参加评议,但不定等次),与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。5-10 名品行好、热心集体工作、责任感强的群众代表(人数少的单位全体人员参加) 。

二 、时间安排

每年 1 次,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,以党支部为单位,由公司党委统一组织实施 。

三、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

(1)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,把实现远大理想与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,与时俱进,勇于创新;

(2)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在政治上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一致;

(3)是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 ,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;

(4)是否站在改革前列,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,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和个人利益;

(5)是否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,严守党纪 、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,坚决做到令行禁止;

(6)是否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 ,勇于和善于同危害人民、危害社会 、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;

(7)是否密切联系群众 ,关心群众疾苦,诚心诚意为职工群众谋利益。

四、民主评议党员流程图

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详解

五、民主评议党员流程详解

1、评议前准备

①认真准备。各支部要制定具体计划,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,明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,对重要问题要事先做好调查核实工作,及时通知外出党员返回参加评议。

②学习动员。认真学习《党章》《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》 ,学习中央有关文件,紧密结合形势、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 ,坚持对党员进行新形势下的先进性教育 。

③自我总结 。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 ,客观地总结个人在思想、工作、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,肯定成绩,找出差距,明确方向,形成个人书面自我评价材料,并认真填写《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》。

2、大会评议

①通报情况。党支部书记通报说明民主评议有关准备工作情况,对开展民主评议提出明确要求。

②个人自评 。党支部书记首先作自我总结 ,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 ,其他党员逐个进行自我总结和自我批评。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党员应提交个人自评材料 。

③党员互评。每个党员自评后,其他党员逐一对其进行评议,党支部书记带头提出具体批评意见,做好评议记录 。

④支部讲评。党支部书记根据党员平时表现 、自我总结 、日常管理考核、群众反映等情况,结合党员自评和互评情况,对党员逐个讲评,指出存在的问题,提出存在的问题,提出改进意见 。

⑤上级点评 。到会指导的上级党委同志,重点对民主评议情况进行点评 ,并对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议提出要求 。

⑥民主测评。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,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,按照优秀、合格 、基本合格 、不合格等次,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。民主测评分党内和党外两个层面进行,下发《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》 ,由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参加 ,对每位评议对象进行测评 ,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党员等次的重要依据。

3 、评议后工作

①组织评定。支部党员大会评议结束后,党支部根据个人自评 、党员互评、民主测评情况,结合党员现实表现 ,按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 、不合格四个等次,对每名党员形成评定意见(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党员总数的 20%,出现不合格等次报公司党委 ,等待公司党委批复后再作处理) ,及时完善《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》中相关内容 ,将党员评议结果向党员反馈 ,并报上级党委备案。

②党委审查。党委要对各单位支部评议结果进行审定,对评议为“基本合格”和“不合格”党员进行审查,并深入基层调查了解,核实情况 。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,认真查处 。

③成果运用 。要充分运用民主评议党员的成果,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 ,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 ;上级党组织在表彰优秀党员、提职提级 、培训深造 、推优评先、劳务派遣转正等,应优先考虑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。对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,要引导其向优秀党员看齐,不断提升自己 。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,要指定专人及时诫勉谈话,并进行帮助教育改正。基本合格党员限期改正一般不少于 6 个月,限改期满后,党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 ,认定为合格,宣布结束限期改正;重新认定仍未达到合格标准,划为不合格等次。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 ,要依照组织程序严肃处置。

4、处置不合格党员

①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主要方式:

A.限期改正。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愿望、愿意接受教育帮助并决心改正的 ,应当限期改正,期限一般为 1 年  。

B.劝其退党。对拒不改正,或限期改正后仍无转变 ,连续 2 年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,应劝其退党 。

C.除名。对无正当理由,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或不缴纳党费 ,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 ,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;对本人主动要求退党的,弄清情况后按程序予以除名;对劝其退党而本人坚持不退的不合格党员按程序予以除名 。

②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一般程序:

A.调查核实 。党支部进行调查核实 ,形成调查材料,提出初步处置意见。各单位党委派人参加调查核实工作。党支部指定专人与不合格党员进行专题谈话反馈,对无法取得联系或拒不接受谈话的,可以直接进入下一个程序。

B.上级预审。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 、调查核实材料报所在单位党委预审。对拟作出劝退、除名处置的,由所在单位党委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门预审。

C.形成决议 。经预审同意后,召开支部党员大会,通报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,讨论初步处置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。要通知拟处置党员到会 ,并允许申辩,若拒绝参加会议 ,支部党员大会仍可作出处理决定。

D.上报审批。党支部将处置决议连同相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。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,由所在单位党委审批;对作出劝退 、除名处置的 ,由所在单位党委提出审批意见,报集团公司党委审查批准。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 ,要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。被处置党员有不同意见的 ,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,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申诉,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、复查,并作出回复 。对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诉的,应当通知本人不再受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。

六、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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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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