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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

护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

为加强护理科研项目的管理,提高护理科研项目的质量,确保护理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理法》的规定,护理部制定了《护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。

一、科研项目的申报

1.1 科研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注册地在护理部注册、能够独立承担科研项目的单位 。

1.2 科研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科研项目申报书,包括项目名称 、研究内容、研究目的、研究方法、预期成果、经费预算、参考文献等 。

1.3 科研项目申报书应当经过科研项目申报单位的审核,符合护理部的相关规定,经护理部审核批准后,才能申报 。

二、科研项目的管理和审核

2.1 科研项目的管理和审核由护理部负责。

2.2 科研项目的管理和审核应当遵循科学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确保科研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。

2.3 科研项目的管理和审核应当经过科研项目申报单位的确认 ,并提交科研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材料 。

三、科研项目的资助

3.1 科研项目的资助由护理部负责。

3.2 科研项目的资助应当符合护理部的相关规定 ,包括经费资助、设备资助、人才资助等 。

3.3 科研项目的资助应当用于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实施,不得用于个人或团体的私利。

四 、科研项目的实施

4.1 科研项目的实施由科研项目申报单位负责。

4.2 科研项目的实施应当符合护理部的相关规定 ,包括科研项目的选题、研究内容 、研究方法 、研究结果等。

4.3 科研项目的实施应当经过科研项目申报单位的审核,并提交科研项目实施报告。

四 、其他

5.1 科研项目的实施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,不得违反伦理道德和职业道德 。

5.2 科研项目的实施应当尊重患者的权利和尊严,保护患者的隐私权。

5.3 科研项目的实施应当经过科学、公正、公开的评估 ,确保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可靠性 。

护理部将严格按照《护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加强对护理科研项目的管理和监督,确保护理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,提高护理科研项目的质量,为护理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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