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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川市“两企三新”党建统筹协调机制工作规则

银川市“两企三新”党建统筹协调机制工作规则

为进一步加强银川市“两企三新”(企业、创新、新人)党建 ,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和效率 ,根据银川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工作规则 。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工作规则适用于银川市“两企三新”党建工作 。

二、组织管理

1. 成立银川市“两企三新”党建统筹协调机制,由银川市党代表大会确定 。

2. 银川市“两企三新”党建统筹协调机制负责对“两企三新”党建工作进行统筹 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。

3. 银川市“两企三新”党建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工作制度,包括工作规划、工作考核 、工作经费等。

4. 银川市“两企三新”党建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工作目标 ,通过加强党建工作 ,推动“两企三新”发展。

三、党员管理

1. 对“两企三新”企业党员实行集中管理,由企业党组织负责。

2. 对“两企三新”创新党员实行分散管理,由创新党组织负责 。

3. 对“两企三新”新人党员实行集中管理 ,由新人党组织负责。

4. 对“两企三新”党员进行定期组织生活,开展党员志愿服务、主题党日等活动。

5. 对“两企三新”党员进行定期考核,对考核优秀的党员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
四 、党组织设置

1. 银川市“两企三新”企业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当符合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规定 ,实行集中管理。

2. 银川市“两企三新”创新党组织和新人党组织实行分散管理 。

3. 银川市“两企三新”企业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当与企业的规模和性质相适应,实行集中管理。

五、党建工作

1. 加强对“两企三新”企业党员的教育 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 。

2. 加强对“两企三新”创新党员的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。

3. 加强对“两企三新”新人党员的教育、管理 、监督和服务。

4. 加强与企业、创新、新人等单位的沟通,建立工作目标,共同推动“两企三新”发展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1. 本工作规则由银川市“两企三新”党建统筹协调机制负责解释 。

2. 本工作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。

银川市“两企三新”党建统筹协调机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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