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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

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

对公民来说,承担社会责任是实现人格尊严的重要保障。任何公民、法人都有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,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,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,维护社会公共秩序,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,以及遵守社会公德 。

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 ,不得损害国家的 、社会的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。任何公民 、法人都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和法律赋予的权利,不得违反法律 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

公民、法人应当履行社会责任 ,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道德水平,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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